環境質量評價的意義是通過對環境質量現狀定量判定和預測某項人類活動對環境質量的影響,為控制環境污染、制定環境規劃、促進國土整治和資源開發利用等提供科學依據。
環境質量評價的主要目的是:
(1)較全面揭示環境質量狀況及其變化趨勢;
(2)找出污染治理重點對象;
(3)為制定環境綜合防治方案和城市總體規劃及環境規劃提供依據;
(4)研究環境質量與人群健康的關系;
(5)預測和評價擬建的工業或其他建設項目對周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即環境影響評價。
環境質量評價有下述類型:
按地域范圍可分為局地的、區域的(如城市的)、海洋的和全球的環境質量評價。
按環境要素可分為大氣質量評價、水質評價、土壤質量評價等。
就某一環境要素的質量進行評價,稱為單要素評價。
就諸要素綜合進行評價,稱為綜合質量評價。
按時間因素可分為環境回顧評價、環境現狀評價和環境影響評價。
按參數選擇,有衛生學參數、生態學參數、地球化學參數、污染物參數、經濟學參數、美學參數、熱力學參數等質量評價。